简化预算编制、加大科研人员激励……国常会:给予科研人员更大经费管理自主权!

发布时间:2021-07-30

来源:新华网、中国政府网、上海科技


如何更好回应科研人员关心关切?怎样破除不符合科研规律的经费管理规定?7月28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进一步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给予科研人员更大经费管理自主权,将更好激励广大科研人员专心科研。

科学研究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经费使用限定过多,使用效率就会降低。一些一线科研人员表示,由于预算申报“卡得严”,且不同类别的经费不能混用,耗费了较多时间。

为让科研人员更加心无旁骛搞科研,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进一步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措施。

一是简化预算编制,将预算科目从9个以上精简为3个。将设备费等预算调剂权全部下放给项目承担单位。对基础研究类和人才类项目推行经费包干制。

二是加大科研人员激励,提高科研项目间接费用比例,科研项目经费中用于“人”的费用可达50%以上。对数学等纯理论基础研究项目,间接费用比例可提高到60%。科研单位可将间接费用全部用于绩效支出。扩大劳务费开支范围,由单位缴纳的项目聘用人员社保补助、住房公积金等纳入劳务费列支。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不受所在单位绩效工资总量限制,不作为核定下一年度绩效工资基数。

三是加快项目经费拨付进度,项目任务书签订后30日内,要将经费拨付至承担单位。项目完成后,结余资金留归承担单位使用,用于科研直接支出。从科研经费中列支的国际合作与交流费用不纳入“三公”经费范围。

四是创新财政科研经费支持方式。按照国家确定的重点和范围,由领衔科学家自主确定研究课题、科研团队和经费使用。支持新型研发机构实行“预算+负面清单”管理模式,除特殊规定外,财政资金支持产生的科技成果及知识产权由新型研发机构依法取得、自主决定转化及推广应用。

五是科研项目由相关方面配备科研财务助理,提供预算编制、报销等专业化服务,减轻科研人员事务性负担。相关人力成本费用可通过项目经费等渠道解决。

六是改进科研经费监管,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依法依规开展审计监督。

会议要求,各相关方面要狠抓上述措施落实,国办加强督查。

科技部部长王志刚表示,在政策环境方面,通过不断深化改革,我们将给予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更多自主权,通过“揭榜挂帅、赛马制、包干制”等机制,让有真才实学的科研人员真正有用武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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